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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病危害因素【摘要】我国有两个具体的技术文件,即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与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,这两个文件的最新版本,克服了以前的局限性缺点,虽然只有400多个有害因素与10大类132种疾病的清单,但是实际上它们仿照国际职业病目录,设置了N个开放性条款。 基本大意是,只要能导致健康损害的,这个健康损害与接触的因素有明确的直接的因果关系(有一个判定因果关系的GBZ/T265—2014职业病诊断通则),都是属于《职业病分类因素目录》中的因素,导致的疾病都能被诊断为职业病。很多朋友经常问一个材料“您有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的对照表?”,我曾经在《实用预防医学杂志》上发表过一篇文章,罗列了职业病危害因素-职业病对照表,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。 上一篇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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